有过失责任的可否认定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48:11
本人与同事出差因为路途遥远同事(无驾驶证)要求帮我开车发生我单方面翻车事故。我本人胸椎压缩骨折现在事隔9个月我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公司是否该给予工伤认定
公司说现在有规定像我这样的情况直接一次解决并办理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工伤
在有就是我是08年2月到公司的5月份转正的我把以前的保险手续交到公司现在一直没有给上保险啊
头几天公司要给我上但是我说到以前的没有给我交现在不给我补我就先不交
现在保险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是工伤。我办过同类案件,劳动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厂方不服起诉,法院一审已维持工伤认定,目前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