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6:13:05
这只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但说不定真得会发生。
如果我是一个独生子,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已过世,我也没有配偶更没子女。万一哪天我死了,没有遗嘱,那我的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呢?如果他们也不在了,他们的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呢?国外有法律规定远亲也可以申请继承,那么我国是否有类似的法律?
不知是否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我看过一个案例,一人死时无遗嘱无法定继承人,只有一个姑妈,此人死时年纪不大,也不存在赡养照顾问题,最后判决结果是遗产归集体所有。

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我国规定只有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 没有表兄弟表姐妹之类的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可以的 按照亲属远近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