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工伤赔偿问题(上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08:06
1.我爸是7级工伤 是不是国家赔的钱+公司赔的钱 是这次出工伤应给的钱(还有如果公司赔给我爸工伤的钱 是不是一次性了断不管以后就业的事?)

2.谁能告诉我这次7级工伤 应该赔我爸的钱有哪几项
第一肯定不想解除合同 应为我爸还有5年退休 就像混完这5年
那第6项可以排除 看前五项我也就只能拿到国家给的12个月工资 那单位就保障我的工作出了工伤他们什么都不赔? 并且我出工伤后工资肯定是最低的 那我不是哑巴吃黄连

同意楼上观点,同行
1、医疗费用。
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在医院治疗时的伙食补助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地单位职工出差标准的70%发放。
4、交通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7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
6、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合同时发放)

针对你的补充提问回答如下:
1、如果不想解除合同,则执行前五项
2、等你爸爸退休的那天,第六项仍然有效。明白吗?就是等员工离开公司的哪天,就可以领取第六项单位给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执行标准按照保险条例执行,所以无所谓低不底亏不亏,明白吗?

1、医疗费用。
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在医院治疗时的伙食补助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地单位职工出差标准的70%发放。
4、交通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参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7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
6、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合同时发放)

这是我原来做的一个也是7级工伤的处理,你爸的事情和这个差不多,要是细节上有什么不明白的就M我,我可以帮你看看。

按照国务院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一,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估计就是你说的,国家赔的钱吧。其二,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认定时确定的停工留薪期 在你爸爸养伤期间,支付全额工资。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