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想打款,想毁合同要负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8:30:19
我们公司5年前注册了一个通用网址,当时是在厦门中资源注册的,现在快到期了,就又想在厦门中资源续费5年,他们把盖了章的合同传真给我们了,我们在合同上也盖了章回传给他们了,合同上有银行账号,他们要我们先打2500元给他们,他们才给我们续费,而我们公司要他们先寄来合同原件和发票才能打款,而他们坚决不给发票先,要到了款才寄来合同原件和发票,我现在不想在中资源续费了,可以毁约吗?但他在合同上注明了: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按规定不能毁约。但是如果对方公司同意也是可以的。好好和中资源说说看,最多赔点款,我觉得就可以解决了。过去我也有一个域名注册的事情,付了点钱对方就同意了。建议以后不要在国内注册域名,价格贵,服务差,直接到国外注册,又方便价格也便宜。
谢谢!

合同上有款项和毁约注明吗?没有的话 就没事 有的话按照国家法律必须先交付款项才可以拿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