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购货方取得增值税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08:28
我为购货方取得增值税发票,现已验完并记账,供货方把票作废后没有及时通知我们,税务局通知我方补缴增值税,我已交了现金,但我不知道会计分录怎麽做?希望大家帮助谢谢!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

你是购货方,等于是对方无意之中把开给你们的发票作废了。
如果已经补税了,对方同意再给你们重新开具发票账务处理如下:
1、进项税转出
借: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金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补缴税款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现金
如果对方不再给你们重新开具发票
1、1、进项税转出
借:库存商品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补缴税款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