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壁垒的分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0:58:00
每一类要有比较详细的解释

1.市场进入壁垒

市场进入壁垒表现为如下四种类型:

一是行政性准入管制的进入壁垒。按照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对投资规模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和一些实行宏观调控的产业(如汽车产业中的整车项目,无论投资项目规模大小都在管制范围内),建立了以投资项目审批为主要内容的准入管制制度。按照该制度,不仅一些产业的新厂商进入受到限制,即使在位厂商只要投资项目规模超过限额也必须获得政府的审批,从而造成了较大的进入壁垒。

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投资管理体制,其弊端是明显的,第一是对经济活动构成直接干预,扭曲了正常的经济行为;第二是保护了既有厂商的利益,阻碍了有效竞争;第三是产生了扭曲的进入激励,一些企业以获取稀缺政策为目的,出现了一批依靠“壳”(或准生证)资源生存的企业(在汽车产业比较突出);第四,行政审批实际上是为企业开具了政府信用证明,少数不负责任的企业可藉此谋求投资和银行贷款;第五,不可避免地出现权利寻租。

二是所有制歧视的进入壁垒。主要是国内民间资本受到歧视性的进入壁垒。据有关机构的调查,在广东东莞市(这是市场经济较发达、较开放的地区)的80多种行业中,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国内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在准入条件上对国内民间资本存在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在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汽车(主要是整车)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

有些领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民营企业投资经营,但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等一系列环节上,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也要大得多,形成了对国内民间资本无形的进入壁垒。

三是地方保护的进入壁垒。当前在许多行业发生了产业的地区间转移,一些曾集中了某类产业的传统地区,出现了该产业明显的衰退甚至消亡,而在另一些地区却出现了同类产业的兴起和要素集聚,而且在这些新兴地区形成了建立在分工高度细化基础上的产业集聚。例如,在纺织行业,浙江等地取代了传统的纺织产业集中地——“上青天”(上海、青岛、天津)。也就是说,在许多产业出现了新兴产业集聚地对传统地区的替代,在这一替代的过程中,进入壁垒又会以地方保护的形式表现出来。

根据国务院发展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