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55:59
试用期只有一次,并且3个月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为两个月一年以上满3年,试用期为3个月,三年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你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

《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单位不按照这个执行,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这个规定是符合劳动法的,如果你很喜欢这个工作和薪金待遇;建议工作一段时间试试看。

不懂不的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