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过了追诉时效,法院还受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09:34
事情是这样的,1998年,我家买了一套没有产权的房子,当时和原房主签订协议,规定了权利义务,但是签名时只有原房主的名字。上周,原房主的妻子以当时的交易她不知情的理由起诉我家,想要回这套房子,而我家有人证能证明她是知情的,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他们的诉讼吗?我家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会受理的,但是你失去了胜诉权,如果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会判决驳回起诉,但如果对方不针对程序问题,而直接应诉,则法院会继续审理,最后法院会依据证据进行判决

可以受理
胜诉机会比较大
如果能证明是过了时效,对方已经丧失了胜诉权。但是法院依然可以受理。

能受理,如果你能证明对方的诉求不能成立的话是可以胜诉的。

受理是可以的,是不是胜诉,要看案件的审理情况。

1.会受理
2.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对方赢得机会不大否则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