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以“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开除我,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33:00
我是一名工厂主办会计。在一私人企业工作9年了。由于性格耿直,和老板时有矛盾。今年年初,我被老板通知不要去上班了。理由是我严重违反厂纪厂规,但我也没接到通知,也不知道我违反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但最可能的是说我迟到早退。我是有晚到、早离开这种情况,原因是:这个工厂现在年产值上千万,就我一个会计,工作繁忙,经常要去税务局、工商局、银行等地办公事。出去办事全是开的自己的摩托车,老板给的路费补贴又有限。所以经常在早晨上班路上就直接去税务局等地办事,然后去厂里。下班也是,提前点走,但还是办的厂里的公事,接着回家。这样就可以少跑几个来回,省点油钱。现在我想问,该收集哪方面的、怎样的证据才能推翻老板强加给我的“严重违反厂纪厂规”这条“罪名”(找这个厂里的工人作证显然不可能了,私人企业,吃的都是老板的饭,又该怎么办?)。这个厂我是不想待了,只有推翻这条才能拿到补偿金。还有如果官司打赢,还能否告他侵害名誉权,又有多少胜率?望各位帮忙分析、指点。先谢谢了。
本人邮箱:snoop00@msn.com QQ:32008100 望各位指点。 谢谢!
谢谢各位的指点。非常感谢!

1、“只有推翻这条才能拿到补偿金”:建议你收集好你是厂里职工的证据后,到工厂所在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工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到仲裁后:
(1)证明你是““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应有工厂拿出证据证明你哪一天、违反了什么厂纪厂规的哪一条、造成了什么严重后果。
(2)注意,举证的责任在厂方、而不在于你,只要厂方拿不出你有严重违反厂纪厂规的证据、或者是无法拿出证据证明厂纪厂规已经向员工公示的(不管是在厂里张贴、还是给员工友人手一份、还是开会传达,总之厂方必须证明已经向员在公示过厂纪厂规),就是厂方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就应当给予你相关的补偿和赔偿。

3、“还有如果官司打赢,还能否告他侵害名誉权,又有多少胜率?”:这不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范围,而且对你没有太大的影响,不如算了,即使是涉嫌名誉侵权,民事赔偿也没有多少,不如想想因厂方违法解除合同你都可以索要哪些赔偿和补偿更合算。

4、你可以提出的请求有:
(1)9年的经济补偿金9个月工资;又因为是厂方是违法解除合同,补偿金你可以索要双倍。
(2)厂方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可以索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如果期间没有给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交。
(4)如果有拖欠工资或加班费的:可以要求补齐、并可以索要拖欠数额
25%的赔偿金;
(4)如果一直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自2008年2月1日起的每月双倍工资。

5、如果仲裁,你需要提供的证据有:你是工厂的员工、在厂工作了9年、厂方违法“开除”你、你的工资数额等证据。证据可以是工资表等书证,也可以是录音、证人证言等。

首先纠正一下,现在劳动仲裁时效改为一年了

厂方以迟到早退解聘你,那单位规章必须有这方面规定,并已经告知你们(是否告知由单位举证),如果没有以上情况,那单位解雇你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单位规章确实有规定,并已经告知全厂职工,那么你就要求单位提供你具体哪天迟到早退的证据,然后你可以提出针对性的辩解理由或证据,比如那天去税务局报税了,那一天去银行存款了,有存款单证明等等

至于你所示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