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做法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想讨回公道,应采取哪些方法和途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29:25
我单位欠了一屁股外债,现在要自制债券,用债券抵我们的工资,我们的工资都是财政拨发,是自己合法财产,单位的做法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想讨回公道,应采取哪些方法和途径?
广东胡律师:
单位要你们以工资来抵债的行为肯定是违法行为,你们完全可以凭单位发的要你们用债券来抵工资的通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拿回你们应得的工资。
劳动部门,人民法院~就这两个部门了
自制债券的行为违法!最好找上级单位或劳动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反映问题,并要求予以解决!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一般找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仲裁委员会及法院。建议找前两者,后者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既费时又费力。建议多找几个单位的同事,联名写明具体情况,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劳动者的工资,是以货币的性质发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违反的,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果真是这样,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及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这是属于劳动纠纷,必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符才能起诉.
建议先向上级机构反映,或者找找人大什么的,不行的话在按法律途径走,去 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