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200余万元)最高量刑为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6:43:16
我的亲戚因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但事情是发生在2001年,我想知道是否已经过追诉时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由行刑法第397条所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三十万元,但间接损失造成一百万元;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