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承包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36:11
律师你好:本人是黑龙江鸡东县《在1998年末二轮土地发包时他人被收审~顺延的土地应不应该收回~他人又在1999年10月1日被执行了~现在村里又给了承包田~但是值补款国家没有给是否由村里给(98年把顺延土地收回又在2007给了)~父母有没有土地继需承权》

被收审后,村里不能收回土地。粮食直补款,不存在由村里给,谁种粮谁就有,都是国家给的,你所说的国家没有给,很有可能是造花名册时造漏了,但可以要求村里将其补上去。

1、犯罪分子也有其正当合法的权益,其土地承包权应保留,交其家人或村里代管。
2、不存在土地继承权(国有土地可以继承),集体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

国土工作人员:

你的情况给你如下建议:

1:土地是没有继需承权,我国土地没有私有化,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是土地所有者。

2:值补款被村委会截流是一定的,你可以向县国土局查看你们村的值补款,是有去向的,要发放的人名都是有的,如果有你,村委会就是截流,你这种情况由村委会截流占绝大多数。

给你如下建议:

1:土地是没有继承权,我国土地没有私有化,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是土地所有者。

2:直补款被村委会截留是不定的,你可以到当地财政局查看你们村的直补款,是有去向的,要发放的名单都有,如果有你,当地财政部门或是村委会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