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作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15:07
王某为S市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物美价廉,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06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王某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营销。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了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作出如下决议:
(1) 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的收入归A公司所有
(2) 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 A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兼营商业零售。经协商,三方拟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万元,甲以现金15万元出资、乙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丙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
(2)全体股东首期出资为10万元,其余的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3)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货币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分析说明该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题:1、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紫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坏公司利益的活动.本题王某是A公司的董事,又是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而A公司与B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营业,且其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所以,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①,A公司要求王某将其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从事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的,其所的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②,A公司董事会撤销王某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无权选举和更换董事.

第二题:1、注册资本附和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货币出资附和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
2、符合规定,据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符合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4、不符合规定。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