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上门找事打架,被砍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9:25:58
甲主动去乙家里打架闹事,乙事先并无过错,甲打乙,并威胁,这时乙在旁20岁的儿子就拿普通的螺丝刀捅了甲
一:若甲死了,该怎么判乙的儿子?算防卫过当吗?甲算私闯民宅吗?
二:若甲未死,医药费怎么判?

1、甲若死了,乙的儿子犯故意杀人罪,乙的儿子已经成年

再则对方只是威胁等没有对乙人生安全造成危险,不属于正当防卫

2、医疗费乙方全付,乙方已经征求甲方的谅解,如果甲方不放过乙方

那么甲方的小孩很麻烦最少判个故意伤害

1.乙的儿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得看具体的描述。甲打乙若对乙施加的暴力已经明显对乙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有可能乙儿子的行为为特殊正当防卫,致人死亡也不构成犯罪。但若甲只是对乙实施一般的殴打,没有对其人身产生重大威胁,那乙儿子致其死亡就为防卫过当。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正当防卫的实施者不一定是被侵害人本人,其他人也可对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比如说见义勇为行为。
2.若甲未死,乙之子应对其医药费负责。因为甲的人身伤害是由其造成的。这与乙之子事先是否有过错无关。当然,若甲也有明显过错,甲也应承担一部分医药费。

防卫过当!不应该捅死他!! 甲算故意伤害。私闯民宅太轻了,而且他是为了打乙才私闯的,要看目的是什么!!
甲未死,医药费一部分要由乙的儿子出(如果他已有收入)。没有的话则是乙代出。另一部分由甲出。具体多少要看法院的意思了!这不是常人能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