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架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16:07
A先把B拉倒,B摔破了脸,B叫来了哥哥C帮忙,C用棒子打了A,A和B都住院了,A检查脚踝骨裂,但是C并没有打A的脚踝,A要起诉BC赔医药费,请问怎样判定是不是C的责任?
脚踝的伤据说是A自己前一天自己崴伤的,C并没有打A的脚踝,如果A起诉C,可不可以通过医院证明免除C的责任?
B和A在打架前一起吃饭,就看见A在揉脚踝,还说脚踝痛,后来因为A坐在地上,B去拉A,才被A拉倒摔伤脸部。C说并没有打A的脚踝。
医院检查能不能看出来是不是棒子打伤造成的骨裂?如果医院可以证明是不是就可以免除医药费赔偿?

造成脚踝的伤害有多种原因。但C要证明自己并未打A或并未打A的脚踝,医院的证明也不能证明什么。

bc打人,造成受害人伤害,对于被害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不需要单独证明c的责任.

现代医学有能力证明创口形成的时间和原因,只要获得a受伤的医院病历或者通过a的关系人证明到a 的创口形成早于c的打斗即可

脚上的伤完全可以通过医学鉴定得出结论。还有,你的叙述很难让人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