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生活来源靠出租房屋所得上税吗?起征点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0:40:01
我今年53岁单位已经破产,失去工作,靠每月出租私有房屋为生活来源,租金是1200元,我挤在父母家居住,自2009年2月地税务局是向出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并有派出所出面收税。请问律师:我唯一的私有房屋收入还没有象有单位职工工资上税的起征点是2000元那么多,我的情况应该上税吗?派出所要我交纳5%的税收有法律依据吗?

那就不清楚了~我是新疆的~!我们这要办理一个房屋出租许可证就可以了,其他的没有了~!那个证实每一年交100元~!你要是不懂的话可以打118114查询,免费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