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帮忙,非常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03:26
我的弟弟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前天他和我说了一件事情。目前他正在做一个大客户的公关工作,从公司请出了一笔资金作为公关费用!------请客,送礼!我想问的是,如果公关失败,合同没有签成,公司如果反过来向我弟弟要这笔公关费用的话怎么办?会不会以诈骗罪名控告他?这种事情没有办法取证,任何客户都不会承认吃过请收过礼物。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很危险?请懂得这方面知识的朋友告诉我一个准确答案。我在这里表示万分的感谢!!!!!!

公司接待送礼是常有的事,不可能有百分百成功的生意,怎么可能控告你弟弟呢,再说这个也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你弟的行为又不构成非法占有.

既然是从公司弄出来的钱,公司的账本上应该会有记载的,当然,不会是记载请客,应该会以别的方式记载
我觉得你们要做的就是证明公司自愿的给了你们这些钱,当然最后私下里在留个底,证明这些钱的用途,做账的时候以其他做账
你们就和公司签个协议或者证明,然后对账本做个取证,两者结合,应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