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方式的特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57:44

政府采购方式(Government purchase mode)指政府为实现采购目标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工程,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一)、开标会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主持。 (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点时,主持人应当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以后递交的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三)、主持人宣读开标大会会场纪律 (四)、开标时,应实行现场监督。现场监督人员应当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监察人员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构、公证机关的派出人员。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不参加开标大会。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由监督人员确认并当众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当中唱标。 (六)、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众公示。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2、邀请招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3、 竞争性谈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4、单一来源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