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问题,知道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49:12
甲某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某日,乙某到甲某处租了一辆轿车。乙某签订租赁合同(为期一天)并支付一定费用后将轿车开走,但多日未归。其间,乙某又支付了逾期的租金。后经了解得知:乙某是将该车抵押给丙某,以还给丙某高利贷。经多次协商,丙某拒绝将车归还。请问:1、乙某和丙某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甲某应如何要回其轿车?

一,其中有两个法律关系,一个就是甲与乙的租赁合同,另一个就是乙和丙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乙在把汽车抵押的同时,丙是否知道该车不属于乙所有,如果丙不知情,就可以对该车进行抵押,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提醒一点,抵押是不以转移物的所有权,以登记生效,车已经扣在丙处,转移了物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质押,里面是区分一个善意和恶意,丙明知该轿车属于甲而对该车行使抵押权,该效力不及了甲,也是就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车辆,丙可以要求乙再提出担保,限期内还债。说得不对就当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