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上诉后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15:02
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过程中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则一审判决何时生效,是一审判决确定的生效时间还是二审法院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时间?
认定一审判决确定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可能存在问题。首先是在理论上,当事人上诉,则一审判决暂不发生效力,待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的效力作出认定,既然如此,那么在上诉人申请撤回起诉之前,一审判决效力待定,至准予撤回上诉裁定作出后一审判决才具有法律效力,二审法院虽然未对一审判决作出实体和程序上的认定,但也经过了二审程序,因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自二审裁定之日起确定。(思路有点混乱)其次是从实践上,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拖延一二年作出判决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如果在极端情况下,两年后上诉法院仍未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申请撤诉,如果自一审判决确定的时间起生效,则上诉人岂非失去了申请法院执行的权利?

应以二审裁定书送达原、被告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第一审法院能否再审问题的批复》,在该批复中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上诉人不依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或者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后,第一审判决自第二审裁定确定之日起生效。”
  该批复是针对“不预交上诉费”或“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两种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案件时一审判决书生效时间的确定所作的解释,虽未列举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情形,但不能以此排除该种情形。因此,一审判决书生效时间应自二审裁定书确定之日起生效。

是一审判决确定的生效时间。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意味着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并不对一审裁判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一审裁判当然生效。生效的判决确定的时间就是生效时间.
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之后可以再次上诉,是一审判决确定的生效时间。

应当从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