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内可否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10:56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的,在上诉期内可否强制执行?
北京周律师,你指的上诉期是指判决15日之内还是一直到3个月以后?
北京周律师,你指的上诉期是指判决15日之内还是一直到3个月以后?
不可以。
在上诉期内,一审的判决还没有生效,没有生效的
判决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问题补充:指的上诉期是指判决15日之内。
不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判决书中写明了判决生效时间,所以,如果被告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就不可以强制执行。
当然不可以,只能是判决生效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但也存在着例外,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作出生效法律文书以前,为了满足申请人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被申请人先给付申请人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申请人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范围和条件是:(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告应在起诉的同时或起诉以后、法院判决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先予执行;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提出申请的原告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以不先予执行。申请人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临时措施,不是案件的最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