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快两年了,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37:32
因感情不合,我们分居快两年了,小孩他爸有暴力倾向,其间有威协过我的家人,几次跟他离婚没离成,我以前结婚的身份证年龄跟现在第二代的身份证年龄不一样,还有他家的户口是广东的,请问怎样才能跟他办理手续?
怎样才能跟男方办理离婚手续?希望法律界的人士能帮帮我,谢谢了!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跟他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