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令整改房屋,算不算不可抗力原因?租约未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08:23
朋友的房子改做房中房后出租,但政府突然下令要求将房子恢复原貌.所以不得已要提前终止合同.但房客要求赔偿双倍押金.合同上写: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原因,请问这种情况是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吗?
应不应该赔偿双倍押金?

不可抗力含义不再赘述。原则上政府行为均不属于不可抗力,只能属于行政行为,一般合同约定中应该提到政府行政行为因素的条款约定,根据该行为的具体原因看情况而定。
你朋友房子本身擅自改了房中房,显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其出租前应当知道该房屋的性质是属于违法改建的房屋,所以这个应该由你朋友承担主要的责任。
一般租房合同到期前解除的,退还押金,提前30天即可,如果合约约定有双倍押金的,那么按合同约定处理。

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可以援用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抗辩

你朋友的改房行为是违反规定的,因此,你朋友要负主要责任。有约定的从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