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算不算不可抗拒因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44:09
有个港商和我同学定了一批西瓜,后来因社会上说的注射红要(药)水谣言四起,他便不要了,我同学要求他赔偿损失,但对方说谣言是不可抗拒因素,原因是双方谁都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不可避免.地方也没有及时出来避谣,足足半个月没有人站出来说话,到20多天后才出来避谣.

请问; 谣言算不算不可抗拒因素.

他根本上就没有来验西瓜,只是谣言四起,他就不要了.

谣言不是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所以不是不可抗拒因素,是主观判断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人力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比如:地震、台风、 飓风、洪水、冰雹、战争、政变等。

《民法通则》第153条和《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7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不可抗力乃是法定的免责事由。但是,不可抗力并不是意味着当事人可以推脱一切义务和责任,相反,当事人应当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履行告知等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首先,如果“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此外,根据《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谣言不算不可抗力,但有时因为谣言使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对某一国或某一地区实施了限制的话就可以属于不可抗力了。

谣言不属不可抗力,你的西瓜如果交付后发现有红药水他不要可以的,但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履行合同。 谣言不是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所以不是不可抗拒因素,是主观判断因素。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人力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比如:地震、台风、 飓风、洪水、冰雹、战争、政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