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因意外人身损害,父母是否为其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42:08
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因意外伤害他人,需赔偿他人医药费等补偿,父母是否为其承担(经济)责任? 还是只有其自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希望各位法律专家给予完整的解答,谢谢~~
请问在什么法律条文上能体现出来?如果学生不依靠家长靠勤工俭学上学,交学费,生活等,这样的话法律上是否要求其父母承担经济责任?

1、“年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因意外人身损害,父母是否为其承担责任?”:(1)“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对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2)父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应根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4)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到子女18周岁,也就是说:子女年满18周岁后,父母将从法律上不再有监护、抚养义务,除非:年满18周岁的子女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是无民事行能能力人的,父母仍然应对成年子女承担监护责任。
  综上: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伤害他人,应由其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父母不再负有为子女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除非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

  2、“父母是否为其承担(经济)责任? 还是只有其自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父母无法律上的义务为他偿还,但如果是自愿为子女偿还,法律不禁止。
  (2)一般情况下只能是自己承担,除非父母自愿为他承担。

  3、 “如果学生不依靠家长靠勤工俭学上学,交学费,生活等,这样的话法律上是否要求其父母承担经济责任?”:不管学生是否还靠父母提供学费,都不能要求父母为他偿还此项债务,除非父母为减轻或免除学生的责任而自愿偿还。

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年满18周岁即为完全行为能力(包括 刑事、行政、民事)
所以年满十八周岁必须对其所犯错误负责

法律上,父母不用为其儿子承担民事责任部分赔偿。
但是涉及到金钱问题的话,父母一般会为孩子赔偿经济责任
但是法律责任,除了涉及到钱之外可以由父母代为赔偿还有可能别的处罚例如 拘役 道歉等必须由行为人自行承受。

补充:其实你只要清楚一点就可以了,年满十八岁了,你就是一个成年人,父母从不亏欠你什么,他们给的一切都是施舍给你的,事实上你发生地任何事情都与他们无关。这就是所谓“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意思。清楚这一点,你应当什么都懂了。
法律是无情的,不会考虑你和谁的感情问题

你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