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了合同不交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7:58:51
我2004年至今在某医院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一直没有缴纳任何保险,医院2009年6月迫于缴纳滞纳金压力准备缴纳保险,但要求职工自己补缴2009年6月以前的保险,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

单位签了合同不交保险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只能补交社保,却不能以返现金的形式.

不合法,您应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保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合法。
严重违法,找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