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与合作医疗是不是不能重复理赔啊?存在分割单这一说法吗?全国都一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0:38:06

意外伤害保险你要注意一下:
其有单纯意外伤残保险,这是直接根据伤残或是身故结果直接赔付的,和合作医疗没有任何关系;
另外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和合作医疗是有点重复部分,因为都涉及到用医疗费用发票清单之类的材料。如此这般情况下,你可以先在其中一家报销,待报销结束后,要求这家出具分割单(有的地方是在发票复印件上盖上红章,并注明已报销金额,效力是一样的),然后凭这分割单代替发票,加上其它正常的材料到第二家报销,第二家也会认可这材料的;医疗费用理赔来说,会遵循补偿原则,也就是说不论几家报销,最终报销的总金额不超过你发票的总金额(如发票5000元,第一家报了3000,则第二家最多报销不超过2000)。

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与合作医疗是不是不能重复理赔啊?存在分割单这一说法吗?全国都一样吗?

当然可以重复理赔,只是其报销的最终结果不会超出实际产生的费用.
即我国施行的医疗补偿原则,个人也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
比如总费用用掉了10000元,合作医疗报了4500元,商保再报了5000元,个人需要支付500元的费用.

商业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有两部分,你可能指的是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不能重复理赔,应先由合作医疗报销之后出具分割单,带着所有的费用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及分割单再到保险公司报销。全国都一样。

可以重复理赔,先赔合作医疗,然后会有分割单给你,再拿到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剩余部分了。

商业保险可以对合作医疗起付线以下的部分再做一次报销,可以根据合作医疗的分割单在商业保险的限额内进行赔付。全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