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内辞职是否要缴纳培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11:00
我是09年3月份进的重庆一个私人公司,进的时候就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服务时间是3年),和一个培训协议,说毁约要缴纳全部培训费9000元。实习期3-6个月,但是进入公司后,发现这个公司很不舒服,一直跟着一个老员工干事情,并没有看到什么正规的培训啊,比如一些大公司培训即使内部的培训完了都有一个证书之类的,请问我这种情况离职的话是否要缴纳培训费啊。那个公司真的很不舒服。
问题是公司根本没有做过什么培训啊,他们也没有什么证据啊,比如什么培训了什么法的证书之类!这个怎么弄啊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必须有实际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发生,如果没有离职时不需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离职。
请看劳动合同法22条所指专项培训费用。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有证据证明,公司未提供培训的,可以不缴纳培训费用。

培训内容界定、时间限度、培训方式这些培训协议应该规定的,未规定,看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你可以先尝试着和人事部门勾通一下,实在不行直接找当地劳动部门

如果公司无法出具为你进行过付费培训的证据,你就无需支付违约金。
另外你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话,无需任何理由和方式,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可以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