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那么这些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谁负责扣缴呢?税率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26:05
工资表我们公司做,每个月将工资汇给劳务公司,在有劳务公司代发到每个人手上的 请问下不是按照: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缴个人所得税吗?

因为企业是通过劳务公司雇佣的你们,企业支付给你们的是“劳务费”,不是工资,按现行税法,劳务所得起征点是800,故在计税公式中有一个“-800”,超过4000扣除的20%是劳务成本,是根据不同的行业制定的成本费,属于免税范围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计税模式都是这样的

这些员工的工资在哪里发(工资表在哪个单位做)就是那个单位负责代扣代缴,税率看员工收入减去1600元以后的纳税所得乘以(从5%到20%不等的税率)

准确算法是工资表在哪做,就在哪代扣代缴,税率看员工收入减去2000元以后的纳税所得乘以(从5%到20%不等的税率)

谁发工资谁交,个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