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的名字和公积金贷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18:30
由于本人不够申请经适房的条件,今年年初用母亲的名字申请了一套经适房,批下来以后房产证上写母亲的名字,但是母亲没有公积金且收入低无力还贷,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给这套房子还贷款吗?还是必须等5年以后过户到我名下才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还呢?请指教!谢谢!
我前阵子听新闻说现在有新政策了,不一定专款专用了,这个政策还没有实施是吗

不可以。必须是户主本人用公积金还款
等到过户到你名下才可以

不可以用你的公积金给这套房子还贷。
按规定,房主和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同一人。
即若你要想还,必须5年后把房子过户给你后,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新闻中的“不一定专款专用了”是指:原来公积金是能卖房时用,现在范围宽了,可以在退休/出国/修复和修理房子时提取。

不过,因为你“母亲没有公积金且收入低无力还贷”你可以现在每月替你母亲还贷,5年后过户给你,你可以把你的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

祝工作顺利!

首先,不可以用你的公积金贷款,除非过户,
第二,5年后过户,卖方要按商品房价格补偿政府差价部分,所以建议你还是不要过户,我也是买了经适房,价格2270元每平米,如过户,按商品房3800元价格补偿差价,所有我放弃了。所以你只能商业贷款了。

可以提取公积金.父母买房可以提取子女公积金还贷.详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