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尊严何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6:22:25
2009年4月15日16时17分一名退役军人无证驾驶一辆地方牌号为辽N33326黑色红旗轿车与受害者同一方向行驶,将受害者当场撞死。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大队杨学军作为交通警察处理此事故,事发时司机没有驾驶证。一名从警20多年的交通警察公然在第一份责任认定书上写“司机持证驾驶,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受害者负次要责任”字样。受害者家属提出疑义,他却说这是开会决定的。于是受害者家属投诉到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在舆论的抨击下,第二天他把责任认定书改为“无证驾驶,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受害者负次要责任”。为什么责任划分还是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呢?国家有关规定不是说无驾驶证就没有权利开车上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吗?上述足以说明杨学军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利用职权袒护肇事司机,纯属公务员玩忽职守。
在第二份责任认定书中家属有如下疑义:
(1)杨学军故意将受害人住址写成“现暂住朝阳县柳城镇”与事实严重不符,杨学军又一次为肇事司机开脱责任。
(2)事故发生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可认定书中未指出肇事车辆肇事时的车速。
(3)对肇事司机肇事时是否酒后驾车没有明确指出,更无检验结果证明。
(4)认定书中说事发时受害者左转弯,横过机动车道未能推车让行。可受害者是一名养殖奶牛专业户,当时是送奶时间,事故发生地并没有十字路口,受害者为什么要在此左转弯,交警的调查取证是根据什么证明受害者要左转弯?又如何证明受害者横过机动车道未能推车让行?
以上四点让受害者家属心中极大不平。为什么认定书中受害者过错写得如此详细,可肇事司机的过错却轻描淡写呢?
接上文
受害者已经死亡,给受害者家属带来精神和经济的沉痛打击。受害者家属终日以泪洗面,沉没在无限的悲痛之中,只要是有一点怜悯和同情心的人都会为之惋惜并给予帮助。可是祸不单行,却遇到了如此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歪曲事实的交警,法律尊严何在?法律的公平、公正何在?我们是普通的老百姓,是弱势群体,我们只有依靠党,依靠国家政府,依靠法律来伸张正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党和政府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

广东胡律师;

受害者家属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话,可以上上级交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急是急不来的,法律是公正但没法拒绝有些执法部门违法处理。

不要再耽搁时间了,要尽快向交警部门申请复议认定事故责任。实在不行的话,及时向法院起诉。

实在不行 你就信访吧

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