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病危,想将房产遗给子女,但不想留给子女配偶,是否就只能办理赠予公证和遗嘱公证,而不能简单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5:14:45
母亲病危,想将房产遗给子女,但不想留给子女配偶,是否就只能办理赠予公证和遗嘱公证,而不能简单过户?
按圣曲的意思,压根不用去公证,只要遗嘱就行吗?

办理赠予手续或立遗嘱,而不能简单过户

遗嘱公证就可以了.

不是这样的, 如果母亲不是把遗产留给所有可继承的配偶和子女(包括子女配偶)的话, 需要特立遗嘱, 这样的遗嘱, 有可能像圣曲说的只要有无利益关系人证明或者录音就可以. 但是如果遇到问题, 比如任何一个没有得到遗产的人对遗嘱产生怀疑并且上诉的话, 在法律过程中, 有公正的遗嘱可以给你节省不知道多少人力物力!!! 所以, 如果情况可以还是公正的遗嘱最好!!

我这次考的就是法律硕士,继承我还是了解一些的。其实压根就不要公证!只要在遗嘱或者捐赠书里面明确说明归属子女就可以了!!!像没有明确说明归属的部分夫妻俩才有共同继承权!当然,口头遗嘱或者捐赠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做在场证明,(像护士什么的也可以)。能录音最好。
我回答得够全面了吧。呵呵,给我加分吧:)

找律师!这个他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