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跟大家咨询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07:01
就是原先我通过朋友介绍去某个公司上班,公司以培训费的名义收取我3000元整,后来也没有接受任何培训,现在我辞职了,请问一下我的这钱还能要回来吗?需要什么途径要?期间派我出去学习,最后我辞职时还扣了所花的培训费,我在那公司上班就时纯给人家打工的,大家帮帮我!谢谢了

1.3000元钱可以一分不少的要回来.法律依据:招聘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任何押金或者其他财物 2.派你去学习的费用本就应该由公司支付,所以扣你的培训费也可一分不少的要回来 法律依据:必要的培训费由招聘单位支付 3.就算辞职了,也可要回来 4.要回的途径:向省辖地级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比如安徽省安庆市),因为县里没有仲裁委员会,如果对仲裁的决定不服,可起诉.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起诉

可以要回.起诉或劳动仲裁.可以先向仲裁委举报要求处理可能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