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坐公交车发生事故,医疗费用无人付,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10:51
情况如下:
公交车和大货车相撞,大货车超道,初步认定大货车全责
因朋友以前做过腰椎手术,车货后,检查出来固定腰椎的钛合金架断裂,医生开出诊断,须手术取出。要求住院费先交1万。后续费用更不用说了,另一位朋友多外软组织受伤,腿部一块肉都不见了。
朋友家属找到公交路段负责人,他们说叫我们找货车方,因为不是他们的责任。不愿意拿钱。找到货车方,货车方说没有钱
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必须像法院起述?公交方是不是应该先行垫付?先谢过大家,希望大家帮帮忙忙!!!!

1、你朋友和公交公司之间是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将你朋友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在运输途中出现事故致使你朋友受伤,公交公司构成合同违约。

2、你朋友和肇事货车之间是侵权关系,肇事方侵犯了你朋友的生命健康权,应当依法承担对你朋友的损害赔偿责任。

3、所以:你朋友有两个选择,一是基于合同违约对公司公司提起违约之诉索要赔偿,二是基于侵犯生命健康权对货车方提起侵权之诉索赔,你朋友可以在二者之间选择其一。

4、“医疗费用无人付,该怎么办”:
(1)找公交公司或是货车方的投保保险公司:无论公交还是货车,都应有交险的,应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你朋友的抢救费用。
(2)到法院起诉公交公司或是货车方:起诉后请求先予执行医疗费用(就是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前先让被告支付部分必需费用)
(3)如果以上两方没有强制险(这种情况不太多):看当地交警部门或政府是否已经建立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果已经建立,可以申请。
(4)如果自己有钱:先筹钱救人要紧,至于赔偿,只要有票据在,可以日后算账,跑不了他们的,公交司和货车不可能因为这一事故就消失不再经营。

5、“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必须像法院起述?公交方是不是应该先行垫付?”:
(1)不是必须先起诉,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起诉。
(2)公交公司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先支付医疗费用,不支付的,可以起诉。
(3)看公交公司和货车方哪一家的实力更雄厚就向哪一家索赔,但向货车方索赔还要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定的货车方责任大小。

你朋友和公交公司之间是一个客运合同的关系,作为承运人公交公司有义务将你朋友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因此尽管公交车在交通事故中可能没有责任,但仍有赔偿义务。
在这件事中,你朋友要求大货车赔偿或者要求公交公司赔偿都是可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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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这种案件很简单,你们可以因为公交公司违约起诉公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