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合同的效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58:50
对原先于4月1日签订的合同进行了全面修改,形成了新的合同(6月1日签订),可否在此合同中规定“先前的合同失效,新合同效力追溯到4月1日”?

注明原合同失效,双方签字盖章即可。因为新合同修订后,可以追加条款,视为双方经过协商认可,原先合同作废,也可以通过新合同来确认旧合同与新合同的效力界定。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签字盖章的,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劳资双方没有异议的话,可以,上述约定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