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25:56
我们几个人是三年前被一所全日制高职院校招入当专职辅导员的,这三年时间好像第一学期(半年时间)写过一个类似合同的东西,可是也没给过我们一份.直到现在什么东西也没有.不过这三年我们跟学校约定的工资之类的也都及时发了.现在学校想随便找个理由炒了我们.我们能不能找个说法,能不能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赔偿?烦请高手给个详细点的指点!谢谢
谢谢两位的回答。
关于我们写过的那份类似合同的东西,上面写的时间是06年9月至当年年底。也就是我们那会刚来的时候。
关于经济赔偿还是不大清楚,我们三年的时间,如果一个月工资1000的话,那怎么来要求经济赔偿?

没有炒你们之前不用理会,等他提出炒的时候,那就以他没有权利随便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劳动仲裁,只有出现2种情况他才可以炒你们:1.你们违反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2.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类似合同的东西实际上是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半年6个月),试用期合同在法律上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后来你们虽然没有书面续约,但事实劳动关系和书面续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你们有好几个人怕什么? 再说你们没有违反可以解除的情形,那么他只能凭借期限届满为由炒,如果他以只签了半年合同所以期限届满为由的话那是无效的,因为事实劳动关系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他伪造一份续约合同(此伪造合同能说明期限届满)的话,那你们就在仲裁或诉讼时请求仲裁庭或者法院进行鉴定,那他必露陷), 另外就算他们炒了你们,你们也可请求经济补偿(平均一个月工资的两倍),比如你2000一个月,他就要补偿4000.所以他必败无疑啊 哈哈

有点不清楚,到底有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对方举证,是否是提前三十天通知?
最基本的是能拿到三个月经济补偿金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们,可要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