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 JIN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44:33
我现在一家小公司里上班,是做前台的........哎...我觉得跟打杂的差不多!
一个月只有八百块,还得吃自己住自己连买衣服的钱都没有啦!我签了一年的合同,第一个月是试用期只有500百块,以后是八百.我想换工作但想到又签了一年的合同,如果违约的话要赔2000千块钱,我不想赔这个钱,如果我交辞职会批准吗?大家帮帮我吧!

1、用人单位违法在先,收取押金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范畴
2、你如果不想在这个单位上班了,只须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即可
3、离职时,领取你工作多少天的工资,以及押金。完全合法。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执行,请拨打12333或114 查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一定可以赢的,因为最近国家对违法劳动法行为的企业打击特别的严格

按你的说法,你只要提前申请就好了,一个月的时间必须予以回复,实在不行就申请仲裁吧。

要看你现在还在不在试用期。如果是使用期的话,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要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信就不算违约,用人单位是不能收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能够收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你们约定了服务期的;二是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这两种情况你都不是,所以不用付违约金

楼上的说得很对,不过可惜公司极有可能会说这2000是有名目的培训费的。。。
如果是小公司,你的档案什么的都不在公司,他们耍赖你也就耍赖直接走人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