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律上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48:33
请问当事人意外死亡,其子女可不可以部分继承遗产,继承当事人欠银行的债务。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就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在继承遗产的价值之内的继承人应该偿还
在大于继承财产价值的债可以不偿还。
不继承财产就可不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33条:(限定继承原则)规定如下: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有疑问可以留言

具体问题如果继承,是要偿还债务的。但就继承的债务范围之内承担债务

子女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但也得在继承遗产份额内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