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我工资,由于不是正式员工,所以公司要我提供发票来抵,请问这种作法合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55:53

我想主要是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给你的钱就不能作为工资来发放,即公司发给你的钱是不能按照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所以让你提供发票来导出现金。关键问题在劳动合同。

您好,这种情况显然不合法,不是正式员工也是有劳动关系的,他们发工资是应该的。你在百度或者google搜索”51wf”就可以找到一个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即时沟通的,挺方便,你可以去看看。

即使不是正式员工,只要你付出劳动,理应得到劳动报酬。公司提出不合理要求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你属于劳务派遣就应该提供发票。
如果是个人行为,可以不提供发票。但这样一来,从公司角度就得视你为正式员工一样,除了签合同,还要为你上保险、个人所得税等等,很麻烦。估计你公司不会这样做。
呵,这样的事真不好有什么建议。

工资要什么发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