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望有律师或者懂劳动法方面的朋友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58:05
我是一家从事胶带生产加工的工厂负责人。半个月前,厂里一刚进工厂4天还没签定劳动合同的工人在工作期间, 操作失误 ,导致左手内侧肌健撕裂 ,缝了5针。
治疗期间治疗费用都是我出的 。事后一共补偿了工人2个月工资做营养和误工费。今天他又来工厂闹 ,要求补偿他一共6个月工资
我也不懂劳动法和劳动伤残鉴定标准。。望懂法或者有过类似经验的朋友求教
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

广东胡律师:

这个工人是属于工伤,工伤费用应该是厂里出的,带这个工人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厂里有跟他买工伤保险的话由社保出,如果没有买的话就由你们工厂出。

这个很简单,你仔细看看<工伤保险条例>就可以了.
强烈要求你走行政途径,去劳动局工伤科咨询,
程序是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
一般来说劳动部门还是会稍稍偏向于企业的,嘿嘿,更详细的,可以发我的电子邮件ply0527@sina.com或者QQ305612821.我以我多年的经验为你全程服务

工伤保险条例

问题涉及专业性较强,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建议与律师面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