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章但不足以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承担主要责任,这条是在哪本书上第几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02:46
机动车违章但不足以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承担主要责任,这条是在哪本书上第几条?在双方都违章的情况下,我的车违章不足以导致事故的发生,在线等回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即便是违章,但是,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中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不太明白楼主问题的意思。
如果违章,没有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就不存在责任问题,仅仅是罚款、记分!

关于交通违章行为与事故责任划分的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明文规定:
第46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在中国大陆颁布的各项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楼主提到的“机动车违章但不足以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说法。

不存在楼主说的“机动车违章但不足以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承担主要责任”条款,只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