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组家庭的小孩,家父去世了,继母有权赶我走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00:57
房产证是家父的名字!
没有吧,你是合法继承人啊
按照遗产继承法的规定,你和你的继母都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你应该享有遗产的一半,另一半归你的继母。
如果房子是你的父亲的,那你有这房子一半的支配权,她是没有权利赶你走的。不过你要小心她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过来,到时这个房子就是她的了!
如果她要赶你走,不如去试试到街道居委会寻求帮助,不知道你满没满18岁,只有满18岁,你才能在实际意义上得到这个房子的一半,如果没满,那她有可能提出在你满18岁前替你保管,不过她始终是没有权利赶你走就是了。
以上的回答都不准确。严格说来你的意思其实是指的房屋的所有权。我认为从家庭关系来说,如果你的生父死亡了,你与你的继母就没有必要再共同生活了,你如果成年说自己独立生活,没成年就应该回到你生母那时。除非你与你的继母关系好,大家都愿意共同生活。
第二就是房屋问题。房屋如果是你生父与继母共有财产(当然我不是很清楚。你也没有说得具体。)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 ,那你就继承不了多少。因为没有遗嘱继承就按法律继承,首先是你生父与继母各50%,你父亲的50%由你和你的继母平分,不知你父亲还有无他的父母,如有你的爷爷和奶奶都要参与你父亲50%的分割。
不可以,你对房产有至少一半的继承权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