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了,怎么能离婚,有何注意事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57:30
本人已分居半年,另一方去外地,未留一切联系方式,欲准备6月内起诉离婚,现请各位探讨离婚详细流程及各方面注意事项,万分感谢,
现实条件为,婚姻2年,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相处,婚内育有一女一岁半,财产三万元在女方手里,其他全部财产为我父母的,女方现在外地无任何联系方式,以上联系女方所要五万元精神抚慰,我不予同意,就此女方出走至今已经半年之久,我现在准备起诉离婚,请各位指点!各详细流程,注意事项!
请具体说出起诉离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女方现在找不到且没有任何联系方式,我怎样能离婚?谢谢!

可以起诉解决,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法院会公告送达离婚诉讼通知书;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夫妻共有财产均分;
没有精神损失赔偿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请为什么要离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