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满5年,公司不继签,要赔偿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32:21
有一个问题,大家好像没看懂,今年3月份总公司已经从子公司撤资,子公司已经变成独立的公司,已经与总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时去子公司时是下的调令,我的合同是7月2日到期,但并没有通知我,也没有招我回去,现在还在已经独立的公司,只是下了一张通知,不再继签.但现在这个独立的公司也还没有给我任何的通知,是否要和我签.
搞死人了,现在很多企业并没有真正按劳动法规来.都是在找漏洞,要不就是能瞒就瞒,能骗就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1:你这个情况总公司已撤资的话,并且与这个子公司没有关系的话,后面一直没有跟你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视作你们之后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
补充回答:你续签了就不用赔,续签确实是和现在的子公司续签,但以前在总公司的工龄累加。
合同到期就代理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公司不续签的话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除非你们当地的劳动政策有特别规定:合同终止不续签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你才能要求单位支付你工作5年折算成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赔偿,按照新的劳动法,公司对老员工不续约应该赔偿工龄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不过新劳动法是08年1月1日生效的,所以工龄补偿只能从08年算起.
也就是说,如果你合同6月底前到期,公司不给你续约,应该赔偿1个半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金,如果你的合同是7月以后到期的,那么应该赔偿2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如果公司与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理由是经济性裁员,工龄补偿,五年支付五个月的平均工资和加付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平均工资(共六个月),双方协商而定的社保补偿部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最少一个月,最长一年),但是在总公司不续签的情况下,你可以问问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用人权)是否能够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半月
是签了5年,实际工作了两年就调到下属公司工作,又工作了三年,但是社保和劳动合同什么仍在总公司是吗?
那么总公司应该赔偿你5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