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否触犯非法拘禁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52:55
一些公安机关的人带走我父亲问话,但是,当我们询问他在哪里,是否能回家时,他们总是回避这些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说明,他们算不算是非法拘禁??希望有律师可以回答,或者是法律学的哥哥姐姐们!!谢谢!!!!

公民有权配合公安工作;

但公安必须在12小时内讯问,12小时内通知家属.否则违法.

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传唤嫌疑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怎么会是非法拘禁呢?也是为了查清事实真像吗;那如果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也以同样的理由,说公安机关对他们非法拘禁了,要求放人,那我们的人民会被祸害成什么样了.

如果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是书面材料,超过24小时就应该是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的犯罪主体一般就是公安,司法机关滥用职权,或是债主逼债限制债务人自由。像你说的这种情况超过24小时应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