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差重大交通事故应老板赔偿还是司机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2:54:10
有一次因公差开老板的车送人,回来的路上和一辆农用三轮相撞。对方一人死亡,因车没保险,需要个人赔偿。
请问这个赔偿金需要司机出还是老板出?

如果单位是公司.那么,公司责任.

如果单位是个体,那么老板责任.由于你有重大过失,那你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即同等).雇主事后向你追偿.

如果开的是老板的私车,.....

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老板啊,这是因共事出差的造成的事故,

公司出

你和老板都有责任 因为是你撞的车 不管怎么说也是老板的成 你在上班时间出意外 这私了还好说 搞个法院就不是一点钱的问题了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驾驶员出车是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就应当由驾驶员和老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老板赔偿。但是如果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老板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