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后,又工作了8年离职时是否还需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56:09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第二条如何理解,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要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8年前10级工伤时有赔5000元,离职后还有吗?

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要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意思是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你以前得到的补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这两项费用的多少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是说每个地区有可能不一样,前面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全国的标准。
重庆的标谁是医疗补助2个月社平工资,就业补助6个月社平工资。 一共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