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问题,请大家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53:52
我有一个好友在2008年5月认识了他的女友,貌似很贤惠的一个女人,2008年9月在得知他的女友怀孕后,大家都非常高兴,于是给了5万余元的礼金之后结了婚。
但是给过礼金之后的她完全变了一个人,结婚28天,只有5天在家中,在和她沟通孕妇要在家多休养后,她居然提出说要离婚并将腹中小孩流产。在沟通无效之后让她姐夫到我朋友家闹过,还绝食过两次。
出于保护孩子和老婆,他让她回了娘家,在大年初三的时候他去看过老婆,结果她和她妈居然用粪便泼他。大年初八再去拜年的时候她们居然和我朋友及他姐姐扭打了起来。最让人觉得过分的是,她挺着肚子居然为这点事做CT,X射线,事后居然还在医院弄了一张五级轻微伤证明书(里面还有她结婚之前的骨折旧伤)向我朋友索赔,开口就是医药费5000元,但是拿不出什么凭据。同时说要赔偿不知所云的5万块钱,在协商不成后,她居然请了律师,律师来了之后貌似做出一个让步,要求赔偿3万多。
最后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共识,结果他丈母娘说出这么一句话:“要是不赔钱,我就告到你坐牢”,然后就带着他老婆走了,有时他都怀疑这个孩子是不是他的?
结婚到这时,他打工赚的钱已经花得所剩无几了,他在慎重考虑之后选择了去拘留所自首,至少这样不用花钱,结果执法人员说情节不至于拘留。
在让他赔偿无果之后,就将目标转移到他的两个姐姐那,说初八那天他姐姐殴打了她和她妈妈,更夸张的是她妈妈也弄到了一张五级轻微伤证明,要求赔偿,否则要求派出所拘留他姐姐。
事情越来越复杂,谁都不愿意在派出所留下案底,但是又不能说给钱就给钱。于是他也请了律师帮忙处理,但是法律对孕妇的保护非常周全,所以只能拖着。
她的预产期是在2009年5月8日,在4月底的时候他托人去她老婆村里打听过她老婆的消息,结果是村里人最后看到她的时候已经不是大肚子了。
现在她本人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孩子也不知道是生了还是被她流产了。
问她家人都说不知道,村里人也不清楚。
到这时他更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不是他的了,他到派出所报案说老婆孩子失踪,但是没有什么结果,因为他丈母娘说,女儿这么大她管不住,她亲人也都说不知去向。
所有的这一切都让他觉得她老婆

简要!

概括在二百字内.

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则礼金不能退还,至于女方的去向,既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等待公安机关处理结果。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按照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女方收受的礼金如有凭据的,可以要求返还。

是否属于骗婚,以及其他违法行为,需要男方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