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需要交出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45:13
一男子和一女子在恋爱。男子以做卖袜子的生意为遮掩,却背后一直在进行贩毒。男子以袜子生意做的好为理由,总是网他们同居的家里送来钱(实际上是毒品交易的钱),一段时间下来他们已经有了几百万的积蓄。由于男子很爱他的对象,因此同意女的平时大手花钱,并经常往她的娘家寄钱。一直到男子被抓获后女的才知道男的一直是在贩毒。那么追缴赃款时被女子花掉的和寄给娘家的钱还需要由女方和她的娘家人去上缴吗?女方及其家人是不是善意第三者啊
寄给娘家的前 娘家人要是用了的话,用的那部分还追缴吗?没有用的那部分还追缴吗?
再假如这部分钱对娘家人很重要(比如娘家人生活很穷困并且很急于用但还没用这部分寄来的钱呢?还追缴吗?

女方是善意第三者.

但毒资(就是男方给的钱)是一定要追缴的,不管什么情况,什么原因,都必须追缴.

女方及其家人是善意第三者。不过这属于刑法上的问题,好像不太考虑这个因素的样子。女方花掉的钱应该就不用追究了,但如果还有没动的,是肯定得上缴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