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01:31
我公司(上海)要求对方公司(北京)开具增值税发票,已提供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但对方坚持还要一般纳税人通知书。
请问什么是一般纳税人通知书?是否每个企业都有一般纳税人通知书?(我是小型企业)
没有一般纳税人通知书就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做法是否合法?(最好注明相关法律,谢谢!!)

以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国税局会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敲一般纳税人章,前两年税务换证这个章就没有了,至少我们这里没有。
原则上,税务局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不是一般纳税人单位。税法上没有明确这一条。
税法上说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小型企业也可以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只要达到税法要求可以申请),确实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那何必一定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对方如果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你没抵扣认证,那么现在税务局对超过90天没抵扣认证的发票归为滞留发票要进行查询,你这是给双方找麻烦。因而对方自然要小心了。

首先,你你们单位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你自导吗?如果是的话在你们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国税会敲上一个“一般纳税人的章”,证明你们是。你必须得搞清楚你们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其次,开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必须要求付款方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他才能开具,否则属于违规操作

你单位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对方不可以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们的。

只有得到税务局认可的企业才具一般纳税人资格,对方才能给你开增值税发票。
你不是一般纳税人要了增值税发票也没用,不能抵扣进项税。